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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02日 00: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理顺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机制,特制订《留学生教学管理办法》。



留学生教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理顺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由国际学院统筹负责。

第二条 留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由素质教育学院协助国际学院安排落实。

第三条 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及学期实习实训工作由各专业级学院具体负责安排落实。

第四条 留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各专业学院具体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 留学生教育采用“1+2”培养模式:其中头2年半在校内学习,最后半年进入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1年在国际学院完成汉语语言提升学习,第2-3年根据学生意愿表达进入各专业学院学习。

第二章 留学生教学管理

第六条 国际学院负责第1学年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各专业学院负责第2-3年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际学院负责编写《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院协助提供留学生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八条 国际学院负责留学生成绩管理;素质教育学院协助提供留学生公共基础课成绩,各专业学院协助提供留学生专业课成绩。

第九条 国际学院负责培训并组织留学生参加HSK4级或新HSK5级考试。

第十条 留学生完成一年的语言提升学习后,国际学院负责组织留学生进行专业选择,各专业学院负责安排教研室主任向学生介绍专业及行业知识。

第三章 留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

第十一条 留学生第一学年的语言提升课程由国际学院负责安排,素质教育学院协助落实安排公共基础课程教师。

第十二条 根据《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教育学院负责安排落实留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及教师。

第十三条 每学期结束时,素质教育学院向国际学院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留学生公共课成绩。

第四章 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及学期实习实训工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院负责安排落实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安排留学生期末实习实训工作。

第十六条 每学期结束时,各专业学院向国际学院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留学生专业课成绩。

第五章 留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安排留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并配备专业课教师进程全程指导及管理。

第十八条 学年结束时,各专业学院向国际学院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留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后通过。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际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