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素质教育学院党总支在经开区校区教学楼110开展党纪学习专题党课暨专题学习。
院长陈南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如何认定处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行为进行了讲解。《条例》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增加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对违规送礼行为的特殊情形进行细化规定,释放出对“四风”问题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高压态势的鲜明信号。
党总支书记苏和平对组织纪律的工作要求,带领大家进行了再学习。